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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善政策措施以创业就业促发展活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08 10:21  来源: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际,陕西石泉县针对群众最关心的创业就业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扶持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促进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贫困村贫困家庭创业贴息贷款暂行办法》《劳动力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带动充分就业,以创业就业促群众增收、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加大重点扶持。建立“创业带就业、社会帮就业、服务促就业、内外结合保就业”的长效机制,以扶持大学生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及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创业就业为重点,着力扶持创办小微企业和农业适度规模种养。每年扶持大学生创业、返乡农民工及贫困家庭创业各100人(户)、其中创办小微企业100户、家庭农场10个,贫困家庭就业2000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5万人左右,确保城乡居民稳步增收,贫困人口不断减少。

    二是配套组织服务。将创业就业作为效能问责和政务督查的重点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健全创业就业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各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县人社局牵头建立健全创业就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创业项目、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培训鉴定、政策经办、职业指导、就业援助、档案管理、创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充实完善县、镇、村三级服务体系,重点强化镇社保站工作力量,镇及重点社区可聘用1—2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人员经费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形式支出。建立完善全县创业就业统计监测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基本信息台账,跟踪掌握各类群体的创业就业情况。建立健全县级创业项目库,发改、招商、农业、林业、水利、住建、经贸、旅游、科技等部门要结合行业优势,积极策划包装创业项目,并积极推荐劳动就业基地,由创业就业局定期对外发布。组建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对创业人员提供“一对一”的项目推介、创业孵化、开业指导、贷款融资、政策咨询、经营管理、技术服务及手续办理等多元化服务。

按照“手续从简、办事从快、服务从优”的要求,对创业过程中所涉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机构代码、水电申请以及相关前置审批由县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完善配套要素,优先保障创业所需的用地、用电、用水、通讯、道路,水、电、讯设施安装按成本价计算,县政府视投资规模给予扶持。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经县农业部门认定、国土部门审查备案后,视同农业生产用地,使用后恢复原状。建立县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孵化期内为初始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创业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相关创业后续服务。

    三是强化资金扶持。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县财政设立了创业基金,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进行奖励。符合本创业条件的创业人员可向县创业就业局申请2-10万元的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并按政策规定给予贴息。针对全县69个贫困村群众创业缺资金的实际,探索建立了无抵押担保贴息创业贷款工作机制,对有具体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并开始启动实施的农户,提出书面贷款申请,经派驻村扶贫工作组会同村委会审核认定、镇政府审查把关后,当地信用社3个工作日内发放2万元以内的贷款。执行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并给予全额利息补贴。
    四是提升技能培训。对《劳动力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完善修订,建立县内免费技能培训和异地培训费用补贴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形成以县职教中心为龙头、其它机构为补充的培训体系,按照基地、订单、培训、鉴定、就业“五位一体”模式进行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按照“创业+技能+实践”的模式对有创业意愿的以及新注册的企业法人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在异地参加培训,回县申领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对培训费用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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