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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人社局开展劳动保障高温作业专项检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2 09:02  来源:

    今年入夏以来,尤其是近期气温节节攀升,高温天气持续时间长,直接威胁到高温天气下进行露天工作的劳动者身体健康。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汉滨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查走访,对各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交通警察、维护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环卫工人、野外施工作业和各建筑工地。工作人员分成小组各负其责,走进建筑工地、户外劳动场所,通过与户外劳动者交流、查看用人单位相关记录,详细了解工人们上下班时间以及高温津补贴发放情况。耐心给用人单位讲解陕西省关于高温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告知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在走访的过程中了解到,大部分建筑工地能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健康安全,不仅调整了上下班的时间,还备足了降温物品。在水井湾小区的建筑工地了解到安康诚信劳务公司为了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高温天气提前了到早晨10点下班,免费为工人们提供降温防暑药品和水,并把高温津补贴发放到工人的手上。

    环卫部门和交警部门也为一线的职工采取了相应的降温措施、发放了降温物品,力所能及让他们安全度夏。除了给环卫工人送藿香正气水外,从一点到5点还让工人们停止了户外作业,高温补贴也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高温达到了35度的每天每人发放10块钱,并在9月低集中统一发放。

    此次专项检查从6月持续到9月,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有关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我局将通过多种形式将高温津补贴的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让广大劳动者能够享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局的相关规定,凡室外温度超过35度以上,以及在其他工作场所采取不了有效措施将室内温度降到33度以下的,要求发放高温津补贴,津补贴发放的标准是每年的6月1号到9月30号,超过35度高温津补贴发放标准每天发放10元,希望用人单位严格按照陕西省的统一规定执行高温津补贴发放标准,广大劳动者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高温津补贴或者劳动保障方面额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是:0915-321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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