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社局扎实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旬阳县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将“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贯彻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始终,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年,旬阳县人社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夯实基础建网络。依托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起县、镇、企业三级调解网络,让劳动者享受“家门口维权”的便利,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通过调解方式快捷、平稳化解,提高仲裁调解效能。截至目前,已建立22个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80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实现了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健全制度促规范。旬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积极指导帮助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明确职责,协助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完善了调解登记制度、排查分析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调解员的(管理、工作考评、业务学习)制度、部门联动巡访指导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的调解程序,并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申请、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回访、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等,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有力推动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办案质量和水平。
强化管理抓提高。今年以来,为了跟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率队组织相关股室深入镇、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现状、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还安排专门经费,统一为22个镇调解中心制作了标识牌、上墙制度(调解工作组织、调解工作职责、调解工作程序等)。并时常督促各镇、企业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目前,已有20家企业达到了(有牌子、有公章、有制度、有场所、有台账)的“五有”要求。
发挥优势促成效。各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预防强、人头熟、调解快、成本低”的四大优势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积极运用主动介入、上下联动、同步进行、先协商再调解、全程跟踪等创新方法处理案件,切实提高了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率。同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还建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QQ群,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时时为基层提供在线服务。并选择部分基础好、工作规范有效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树立典型、引导示范,积极培育典型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而提升全县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整体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