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城乡居保中心力促“十二类”人员工龄补贴及时兑现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2 09:54 来源:
近日,家住饶峰镇饶峰村的刘传家老人,领到了补发31个月的石泉水电站民工参建工龄补贴957.6元,钱虽然不多,老人却一脸兴奋。他情不自禁地说,有生之年能享受到这项工龄补贴,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怀和认可,也体现出党的惠民政策向阳光一样温暖人心。
像刘传家老人一样,政策执行以来,全县相关主管部门共认定的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等12类符合享受新农保加工龄补贴政策的人员13603人,截止今年8月,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已为符合领取条件的9916人发放了工龄补贴,累计发放补贴789.67万元。
为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县城乡居民中心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各主管部门业务联系,通过加班加点整理核对和严格审查,保证了发放人员资料的真实性。同时,积极协调争取资金,使得到龄人员及时将工龄补贴拿到了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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