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社保中心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县社保中心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服务规范。全面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各项服务承诺、服务标准在经办大厅上墙公开,同时该中心所有党员和干部在工作岗位醒目位置摆放“党员先锋岗”和“创先争优模范岗”标识牌,亮出党员、干部“名片”,把党员、干部的姓名、职务、职责等情况向社会公开。为每名工作人员制作胸牌,统一样式,统一标示,统一编号,在工作时间统一佩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在纪律要求方面。严格遵守《机关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在岗情况抽查制度》等九项制度。日常工作中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三是在服务用语方面。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并将规范用语在经办大厅公开,要求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大力提倡人人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怀。
四是增加服务措施。经办大厅设置了咨询引导台、休息椅、宣传栏、饮水机、水杯、笔、纸、老花镜等各种便民设施和用具。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建立和完善了作风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县局纪检组和本中心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的群众投诉问题,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