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社局:落实“两个责任”,唱响为民务实清廉
今年以来,紫阳县人社局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作风纪律规定作为切入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局纪检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全县人社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支持。
精心谋划部署,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工作大局中定位,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年初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订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严格落实“五书两册”制度,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向下属单位及负责人分别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知书、告知书,将责任细化到人、分解到岗、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联动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对股室、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局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管自己、作表率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起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坚持党组和局务会议事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班子成员能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积极推进政务和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提升预防能力。一年中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了工作推进。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每季度督查一次、通报一次,有效促进了各项措施的落实。
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纪检监督职责。一是紧扣责任落实推进环节,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对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精心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责任目标分解明细表,明确每位班子成员和职能股室、局属单位的任务,建立起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抓落实、局属股室、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切实反对和纠正“四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反馈、汇总梳理部门、班子及成员“四风”方面问题16条,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补充、修订和完善制度24个。狠刹“五股歪风”,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8个禁止52个不准,尤其是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土特产,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和其它娱乐活动,不得在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股室和单位之间相互吃请和请吃;严禁干部职工参与打牌等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上班时间聊天、炒股、玩游戏、上网购物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重点整治“庸懒散拖”、不按时上下班、不坚守工作岗位、不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现象。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严查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严格追责,彻底刹住吃喝玩乐之风。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建立了事前、事后报告制度。坚持常教育、常提醒,每逢重大节日期间,局纪检组向全系统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让党员干部时刻对照党纪国法,规范个人行为。三是认真做好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确定了责任领导和信息宣传员。至目前在《安康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人民网、秦风网刊发稿件12篇。
围绕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制约。全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印发了《紫阳县人社系统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方案》、《紫阳县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和纪律要求》、《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局纪检组定期不定期的对服务质量、工作纪律进行明查暗访,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一是盯住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开展监督。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对小额信贷、工伤认定、人事招考、职称评聘等重点部位、岗位实施重点监督。二是开展专项监督,对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全年组织开展2次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内部审计,重点检查经办人员执行基金监管政策、依法履职情况,纠正玩忽职守、违规操作行为,彻底排除基金监管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深化对就业资金有效使用的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自查和年度专项检查,重点查找就业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及时抓好整改。三是拓宽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簿,依托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聘请了9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
抓好专项治理,促进规范管理。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安排部署,我局重点开展了六项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随意借调干部”和不按规定批假等干部管理上的不正之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紫阳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办法(试行)》、《紫阳县人事调配暂行办法》、《紫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按规定对1名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干部进行了辞退处理。二是认真开展了小金库治理活动。组织对局机关、下属各单位以及各镇社保站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重点对是否存在小金库行为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行为。三是自觉开展了收费治理。对收费项目进行了两次核查,凡上级要求停收的一律不再收费,凡没有明确政策规定可以收费的一律不收,没有任何乱收费行为。四是积极配合开展了公车治理活动。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国资局的要求,报告了现有公务车辆情况,不存在重新购置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现象。五是开展了报刊杂志乱摊派行为治理。局机关除按要求订阅了党报党刊、业务用报刊和纪检监察报刊杂志外,没有公费订阅其它行业性报刊杂志。六是深化专项业务工作治理。加强对社保基金、就业资金、人事考试安全等重点工作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金监管体系,强化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形成基金风险控制和长效机制,着力在抓整治、促内控、管风险、追责任等方面下功夫;大力开展考风考纪专项整治,不断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考试的检查和巡视力度,确保专项工作安全运行。
狠抓学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采取每周学习例会的办法,加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全年组织集中学习30余次。全面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以知促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学习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明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和任务,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廉政意识,重品行、作表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规党纪,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为丰富学习内容,让学习形式多样化,组织开展了“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邀请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做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专题讲座,邀请一名县纪委常委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风廉政教育课。组织开展了4次理想信念、党员意识、爱岗敬业、人生价值观大讨论活动。人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4篇,做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每月组织干部职工通报“四风”“五股歪风”典型案例,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专题教育片,既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又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依纪依法办理日常事物,彻底消除惯性思维、下不为例,让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意识,固化为行为习惯。三是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发出了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营造了浓厚的家庭廉政文化氛围,干部家属当好廉政监督员、守门员的意识显著增强。
开展专项行动,倾力打造阳光人社。切实加强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下大力气纠正少数工作人员庸懒散拖作风漂浮、接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坚决查处。一是认真落实人社部颁布的“二十个禁止”,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制定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行为规范、工作人员守则、文明用语,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人社系统窗口单位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提供服务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开展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换位体验活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成功创建省级优质服务窗口1个,累计已有3个单位或股室被省市主管部门命名为“优质服务窗口”。二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了行风评议工作,建立了行风民主评议测评库。对在2013年政风行风评议中,参评代表给我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城乡居民和职工养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按照县纪委关于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要求,充分发挥仲裁、调解等职能手段,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至目前接到信访案件56件,按期结案率达100%。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行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从源头治理欠薪行为,89个建设项目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13万元,缴纳率达95%以上;强化劳动监察执法,为农民工追讨欠薪315人260万元;全年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起,受理工伤认定案件10起,受理拖欠工资的投诉举报50起,时效期内结案率100%。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用工环境和社会稳定。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作风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一是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品购置等相关制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公务支出报销明细报账管理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车管理实行派车单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一签三审”和公务开支公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三是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制度。重点督查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政风行风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组织学习情况。四是制定更加科学严谨的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人事管理及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现行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机制固化作风建设的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