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社局全力以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平利县人社局2015年促进各项工作再上台阶的重要举措和主要目标任务,局党组提早安排部署,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机关副局长为责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结合单位特点,不同形式地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营造宣传声势。一是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按照《局党组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带头和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加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管理能力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全局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的高潮。二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全方面、多层次的对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大力宣传,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浓厚氛围。三是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人社在行动,服务你我他”电视宣传专栏,同时县局网站、广场大屏幕开设相同专栏,同期重复播放,集中宣传全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各方面的政策法规,全面报道创业就业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和人社系统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新举措。
夯实目标任务。一是明确分工,按照创建要求,将创建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制作《平利县人社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责任分工一览表》,逐项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实行台账式管理。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将创建工作和全民敬业行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相结合,强化全员责任意识,对于常规业务,局纪检组按照日程表,会同相关人员按照局《业务经办工作规程》,对其承办的工作内容及办理情况是否规范和按时办理,每季度巡回逐项核查,发现违规、拖延等问题,在及时督促迅速整改的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局机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三是落实工作监控,将制定的20项业务办理规程、修订的25项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和明确的13项业务决办事项审定程序,印发全体干部职工,实行重点工作双月安排和随机抽查、季度核查的方式,强化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组对于重点工作和干部遵章守纪情况,随机抽查、定期通报。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征求意见箱、聘请行风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