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四项措施强化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9 10:00 来源:
为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创业带就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石泉县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审批制度。坚持小额担保贷款集体会审、会议研究、张榜公示等工作机制,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核准制度》《小额担保贷款回访跟踪制度(试行)》《小额担保贷款群众评议制度》等政策文件,严格贷前调查、贷中审批、贷后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把贷前调查审核关。严格按照镇(社区)创业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县小贷办审核、经办银行复核。对每笔贷款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贷款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审批前由小贷办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会同经办银行人员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贷款用途、个人信誉、还贷能力、反担保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地考察、审核。积极与公安、银行、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动信息沟通机制,认真核对申请人和反担保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负债、个人征信等情况,确保每笔贷款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加强贷后跟踪管理。放贷后,县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和创业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贷款户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其贷款使用和创业项目经营情况,并对其到期还贷能力进行认真评估,避免发生不良贷款,确保贷款安全回收。
四是做实“四个台帐”。为进一步夯实小额贷款基础管理,县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全县小额担保贷款电子信息库和档案资料库,做实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奖励资金(工作经费)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与回收管理“四个台帐”,严格操作程序,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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