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劳动保障维权浅析和思考
作为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大县的紫阳,近几年一直保持着年转移就业8万人次的人数,年创收超过10亿元,支撑起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如此庞大的就业大军,劳动保障维权理所当然地成为该县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劳动保障维权的具体措施
主动出击,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该县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三法为契机,开展劳动保障维权综合执法大检查。对76户企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对62户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年检,对136个用工单位涉及2300多名职工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针对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两低一拖欠”的重点企业进行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规章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五对照”的办法,进行抽样检查,并采取随机抽查、与职工见面等方式进行核对,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边查边纠,规范了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提前介入,自去年以来在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积极参与县上重大项目建设的项目招标、资金拨付、企业用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建立了紫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达到征收率100%,累计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2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成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护身符”、“拖老板”的“紧箍咒”、劳动保障维权的“杀手锏”。今年1至6月底追欠农民工工资2239万元,从而使农民工劳动应得的辛苦血汗钱从“赖经理”手中完璧归赵。“两个2000万”成为该县劳动保障工作的一大亮点!
建立平台,充分利用“微信息”网络资源,通过QQ群、微博、微信新媒体创建“紫阳县劳动保障执法”公众平台,更加方便、快捷的向农民工提供无“微”不至的法律保障和援助服务,凡涉及劳动保障维权的一一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
延伸基层,重点加强对乡镇基层劳动保障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社保工作人员和城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保障维权基层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使劳动保障维权进一步向基层生产一线延伸。近两年来乡镇基层社保工作已成为该县劳动保障维权一支重要力量,特别是汉王镇、蒿坪、洞河、向阳、东木等基层社保服务结构汇同乡镇司法所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为农民工追薪、社会保险增收扩面等取得可喜成绩!在全县劳动保障维权工作中占一定的比例。
劳动保障维权面临新的特点
一是“特殊劳动力”在“交汇点”的“双碰头”,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用工市场对劳动力综合素质的特殊要求,导致大部分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缺乏劳动技能的“特殊劳动力”返乡,与此同时,农村退耕还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进程步伐不断加快的大背景,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也纷纷进城与上述劳动力在县城乡镇的“交汇点”形成“双碰头”并承担着县镇两级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建、移民迁建集中安置点等重点项目建设。由于上述工程发包层次多、工作面广、用工量大、施工分散等实际情况导致劳动用工的临时性和零散性等不规范管理。
二是“双非“领域劳动保障维权呈现两大难点,劳动保障维权难度较大的集中表现在:非公有经济单位的数量、从业人员、参保情况不清、无法准确掌握,容易被用工单位钻劳动法律法规的空子,偏远乡镇更为突出;非辖区管理的外出农民工受地域、属地管理、人员、资金等条件限制致使农民工维权“鞭长不及”,去年该县人社、司法、信访局会同相关乡镇先后前往西安、江苏、安徽、河南等地跨区域和省市协调当地相关部门为外出紫阳籍农民工维权涉及工资200多万元。
三是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观念淡薄,突出表现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保费率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两低一拖欠”,其特点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量大、拖欠时间相对较长、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今年县人社局和汉王镇社保所为120名农民工追欠工资500万元。
四是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用工不规范,如规划局下属清洁队、农村道路管理局管理的道班、医疗卫生单位,因岗位特殊性,用工需求量大,用工不规范,普遍存在超龄人员多,亲属替代签订劳动合同、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障覆盖率低等问题,已有职工申请劳动仲裁补交社会保险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并日益突显。
五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面临特殊时期新特点新问题劳动保障维权有些“力”不从“新”。
劳动保障维权的思考和建议
特殊时期的劳动保障维权面临新的挑战,如何适应这一新的挑战,已成为新的重要思考。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个体系,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形成以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为主体、乡镇劳动社保为骨干、社区(村组)劳动保障协管员为基础的劳动监督维权体系,把劳动保障特别是农民工的维权向基层和生产一线进一步广泛延伸。
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两种机制,一是常规巡查机制,通过维权体系常规检查和专项执法,网络平台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安规定发放工资等“三不”违法违规行为,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迅速反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维权,二是应急处理机制,与劳动保障特别是农民工维权密切相关的人社、工会、公安、交通、住建等密切配合、部门联动;辖区内劳动、司法和农民工转移地两地相关单位联手、内外互动,对因企业拖欠工资或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机制、立即行动,及时、妥善处理。
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三管齐下:一是充分利用企业年检、执法监察、“12.4”法制宣传日、12333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劳动保障维权电话以及公众平台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用工,从源头上预防、遏制用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增加企业法律观念和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摸清辖区内非公有经济单位数量、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准确掌握“两低一拖欠”重点企业,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数据准、心中有数,防止用工单位钻劳动法律法规的空子。三是坚定不移地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不但是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达到征收率100%,而且在非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从根本上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从而使劳动保障维权适应新挑战、步入新常态,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