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四举措”推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
近年来,白河县县夯实“四项”举措,推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有效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该县坚持把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保障职工权益、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三产”消费的重要举措,做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具体负责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台、网站、LED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切实提高各用人单位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与职工休假的积极性、法律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县人社局已累计向各单位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册,为贯彻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营造了良好氛围。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2013年,该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带薪年休假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备案制度,要求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和职工自身情况,科学制定下一年度职工年休假计划,并在每年底前,将本年度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职工年休假计划报县人社局备案,科学合理地处理休假和工作的关系,确保年休假制度规范运行。
加强监督,确保落实。自带薪年休假制度施行以来,白河县每年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县人社局设立了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积极受理职工诉求,有力保证了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今年,我县组织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等单位,对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限期纠正。
据统计,2014年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已休完年休假人数为3013人,占应休假人数的96%;国有控股企业已休完年休假和领取年休假报酬的有375人,占应休假人数的98%以上。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年休假已休完人数达到90%以上。目前,各单位正在安排应休未休完年休假人员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