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社局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再添新举措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实施“千名大学生创业”工程,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培育新的经济和就业增长点,
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镇坪县迅速制定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15〕185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再添新举措。
强化资金保障 每年设立60万元就业创业基金,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启动资金扶持、表彰奖励等项目;每年度按上年末本县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总额的 20%补充担保基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从每年下达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不少于15%的比例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拓宽就业渠道 将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公共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评估要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推荐客户入住网络销售平台、组建小微企业合作社等形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政策宣讲及交易撮合等增值服务; 认真做好“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和“进村(社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发达地区绿色、环保等产业向县内的梯度转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实行分类帮扶;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给予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符合转型升级政策的企业,其补贴总额可上浮20%。
强化创业扶持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 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大力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业创新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最高8万元调整为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自行贷款财政贴息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对于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20万元,合伙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最高可申请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将因创业受困导致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行优先救助。
拓展服务平台 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全面实现市、县、镇、村(社区)信息四级联网,加快推进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就业创业政策管理的全程信息化;按照“统筹城乡、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整体推进”的要求,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优化公共服务 围绕绿色能源、富硒食品、镇坪特产、秦巴医药、生态旅游等主导产业以及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产业,广泛开展创业项目征集推广活动;积极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交流空间,采取举办“创业讲堂”,开设“创业咖啡”、“创业沙龙”等形式,实现创业者的良性互动互通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