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十二五”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石泉县以全民社保为目标,大胆试点,建立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强化征缴扩面和经办服务,不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基本实现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
“四个率先”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轨试点、建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和“社保卡”发放应用试点“四个率先”工作,为全市养老、医疗保险工作探索路子。于2011年7月首次在制度层面上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得到省市业务部门充分肯定;社保卡发放应用“石泉模式”得到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政府领导都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称赞。
“五保扩面”实现社会保险人群全覆盖。建立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扎实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扩面征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已从企业职工扩展到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从业人群,险参保人数达1166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4%;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950人、8408人和4830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实施,基本实现五种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
“三级统筹”不断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城镇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县级统筹,随着统筹层次的提高,各项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保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职工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920.4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不低于80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平均达到8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平均达到70%,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支付范围逐步扩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