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纳入年终考核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24 01:32 来源:
为推动我县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制度,提高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能力,为推进“平安幸福汉阴”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近日,汉阴县综治办、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水平。
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知从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调解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镇、各部门和用人单位于2016年4月30日前全面完善建立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将调解建设情况分别报送县综治办、人社局备案,同时强调将各镇、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两个园区管辖的用人单位建立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纳入综治及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近年来,我县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集体争议案件多发,劳动关系复杂多变,县人社局积极推行劳动争议“基层预防、一线调解”工作法,不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把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延伸到各镇和企业。一是在各镇建立了10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中昌管业等30余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最大限度地将矛盾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从源头消除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已逐步形成一个预防功能好、上下联通、左右衔接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对基层组织的调解员进行培训。同时,制作印发各类资料、工作手册,加强对调解员队伍的指导监督,全面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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