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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社保中心进一步加强“两定”机构管理服务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3 01:24  来源:

    为切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服务水平,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个人账户基金不合理支付,不断加强“两定”机构的日常监管,有效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

    一是完善服务协议管理。年初,针对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服务协议”,不断补充完善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费用结算办法,违反协议处罚等相关内容,实行一年一调整、一年一签定,积极探索医保两定机构协议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两定”机构监管。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巡查工作,加强对医保药品、医保卡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定点医院的巡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定点药店的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同时分别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销售柜台醒目处张贴医疗保险投诉举报电话。通过日常稽核、突击检查、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措施,切实提高“两定”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

    三是建立年度考核机制。除根据服务协议对“两定”机构不定时进行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外,每年年初组织人员对各定点机构上年度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尤其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药品比例、自费率和参保人对医院服务评价等内容进行重点考核,并将考核评分的结果与年度质量保证金直接挂钩。通过强化对定点单位的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单位的服务行为,对遏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的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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