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助力全民创业
近日,岚皋县政府制定出台《岚皋县大力推进创业就业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涉及的26项具体政策从资金保障、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和优化环境等多方面提供创业支持,全力推进创业就业工作。
在资金保障方面,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奖励创业人员。同时,在继续抓好创业贷款的基础上,对不满足创业贷款条件的人员对其商业贷款按照国家基准利率的100%标准予以补贴;对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在岚皋创业的人员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对带动贫困的个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产可按照最高不超过30万元、100万元和1000万元贷款额度分别给予一年期5%和7%贷款贴息奖补。
在创业服务方面,将因创业受困导致生活困难的各类创业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不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申请生活补助;对有意愿出国出境的劳动就业人员,可根据情况提供3万元为期2年的贷款贴息,帮助其参加涉外培训。同时,设立岚皋县创业项目库,定期进行更新发布。
在平台建设方面,加快创客园建设,对入驻创客园的个人和企业,2年内免费提供工作场地、办公设备及网络宽带,可享受税费减免、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正常运营的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每年给予创业孵化基地补贴,主要用于创业孵化基地所需实训设备购置和设施设备维修支出以及孵化基地运营管理补贴。
在优化环境方面,积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其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及企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根据规定享受税费减免;进行网络创业的创业者可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2年内其使用的宽带费用全额给予补贴;各类培训机构、中介机构输送人员到企业稳定就业的,可分别按照200元标准予以奖励补贴。同时,各类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给予1000元新增就业补贴和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