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对公益性岗位降指标提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30 07:36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的托底作用,切实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近日,白河县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各镇人口数量、辖区内村(社区)个数等因素,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比例设置岗位指标,将原来的412个公益性岗位指标进行重新设置为300个,另外,对2016年、2017年的29个精准脱贫村,各增设2个公益性岗位,专项解决精准脱贫户中有一定劳动能力人员就业,使他们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脱贫。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构成。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从2016年10月起,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按照上岗人员个人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上岗期内可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是单位缴费部分,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如连续上岗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上岗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的正常退出机制,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上岗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凡超期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
截至目前,各镇已按照新设置的指标、标准和程序确定上岗人员,重新签订了岗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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