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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出台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4 07:17  来源:

    为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汉阴县制定出台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办法(汉人社发〔2016〕144号)。

    该《办法》规定,县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通过培训考试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工(四级)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证书的等级分别给予补助。即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按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补助。

    此《办法》出台,将突破创新政府传统培训模式,对于能工巧匠培育及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极大地促进作用,能够有效推动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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