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三个自觉
汉滨区人社局党委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履行主体责任,抓常抓细抓长,做到自觉学习、自觉领会、自觉践行。
一、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中强调,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要坚持不懈抓下去。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引导全体党员做合格党员。
二、自觉领会。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党委书记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绝不能一知半解和断章取义,要自觉学习,做到真学真懂。只有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烂熟于心,才能得心应手的在工作中践行。在自觉学习的时候,要自觉的思考,工作中自觉怎样做得尽可能更好,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工作使老百姓满意。
三、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说到底要落实到“做”。要学会换位思考,如果自己是服务对象,希望得到怎样的服务。要常思常想,自己的行动哪里还有与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讲话有距离的,距离有多远,怎样才能做到零距离。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重点在改、目的在干、效果看落实、行动看自觉。作为党员,要常思常想入党誓词,经常重温入党为什么,要不忘初心,时时用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来对标先进、检验自己的言行,真正做到把“两学一做”的内容内化于心、把“两学一做”的要求外化于行。自觉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思想品德合格、发挥模范作用合格。从我做起,自觉学习、自觉领会、自觉践行,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