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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首批认定“社区工厂”11家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5 17:52  来源:

    为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移民搬迁群众稳定就业、顺利实现脱贫,经各镇申报、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察评估、会议审定、公示等程序,白河县首批认定“白河县宏利达制衣有限公司、白河县远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县级“社区工厂”。

    发展社区工厂是实现移民安置点群众和建档立卡户贫困劳动力 “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具体体现。年初以来,县人社局为做好这项工作,印发了《关于“社区工厂”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社区工厂”概念、认定标准、申请材料、认定程序及工作要求。据统计,全县已认定的11家社区工厂,带动就业43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贫困劳动力225人 ,实现了“一人就业一家脱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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