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创业贷款审核关推动就业助脱贫
近日,岚皋县针对12个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的137个创业实体进行了现场核查。通过对经营项目的资质、创业规模的大小以及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人数等内容进行规范审核,从而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为后期审定其贷款金额提供依据和保障。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已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经营、促进就业的政策性贷款。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企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企业借款人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担保贷款是国家给予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在前期发展中的帮助和扶持,同时也是推动全县创业的重要举措。作为项目审核人员,一方面必须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不管申报人的经营场所在哪里,都必须到实地考察,摸清相关实情,做好记录拍照/调查核实等工作,以避免投机取巧人员骗取贷款资金;另一方面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对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当面为其解释。对带动贫困户就业多的创业实体,我们将倾斜支持”县人社局创贷办主任张军说到。
今年以来,岚皋县人社局严格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明确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责任,对政策明文规定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坚决不予审批。据统计,该县今年已完成320个创业实体的现场初审工作,共初审出22个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其中因场地、厂房未达标而推后申报的创业实体11家,因信誉不良取消申报的创业实体有7家,因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创业实体有4家。第一批创业实体现已发放187笔278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3.39亿元,带动就业达3982人,其中贫困户651人。第二批申报创业担保贷款的137个创业实体资料即将进入审核阶段,预计七月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切实保障贷款资金用在实处,为就业扶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