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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调待工作顺利完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23 15:20  来源: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24号)精神,统筹考虑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调整情况,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所需资金中央对我省全额补助”。提高补发时间在2018年7月31日前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31906人养老金补发共涉及补发金额为3399138,调待总金额3973446元。

    据悉,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该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3元,不仅提高了城乡参保老年居民待遇水平,增强了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还有利于稳定城乡居民参保预期,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发展起到了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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