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创新“42-36-52”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全力维权维稳
近年来,石泉县始终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化解劳动纠纷作为人社部门社会治理、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抓手,探索建立劳动纠纷调解“建强4级组织打造2支队伍、建立3共机制创新6必调模式、创建5化品牌实现2个目标”的“42-36-52”工作机制,有力提升了劳动纠纷化解成效,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
建强“四级”组织,打造“两支”过硬队伍
建强县级调解组织。建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主任,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总工会、政法系统各单位和劳动纠纷多发易发相关单位组成的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业委员会,设立调解室,配备照相摄像、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设备,协调解决群体性、突发性县域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统筹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开展。
建好镇级调解组织。依托各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人员、工会、司法和人民调解组织,建好11个镇劳动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在镇社保站设立劳动纠纷受理窗口,站长担任劳动纠纷调解联络员,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负责与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行业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衔接,承担本镇劳动纠纷日常调解、预防排查、劳动保障法规宣传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建立社区调解组织。依托社区、村“三委会”、村居民代表、楼院长、离退休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建立21个社区和重点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与县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行业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人头熟、情况清、反应快”的优势,运用“亲情、乡情、感情”攻势,构筑劳动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就地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切实降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维权成本。
健全企业调解组织。依托企业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代表等,组建30个大中型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企事业单位工会设立调解室,负责本单位劳动保障法规宣传、劳动纠纷预防预警,及时掌握内部动态,对涉及职工劳动合同变更、劳动报酬、辞工离职、工伤待遇等矛盾纠纷开展内部调解等。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泉县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安康市人社局授予第一批“全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
打造专业调解队伍。坚持高标准选人,严格按照聘用条件和程序,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的人员选聘为专职调解员。强化专业调解人员业务培训,选派41名基层和企业调解人员参加调解员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每年举办全县培训会,讲解法律法规和调解程序、方法及文书制作、解析常见的疑难热点问题,指导开展各类“案例推演”;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员QQ群、微信群,及时开展业务交流,着力提升调解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配强兼职调解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充实劳动纠纷调解人员;吸纳律师、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为兼职劳动纠纷调解员;吸收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群众基础好,曾在企业、乡镇担任过领导职务的退休或退二线热爱调解事业的老同志到基层劳动纠纷调解组织兼职,形成集调解员、信息员、联络员于一体的基层兼职劳动纠纷调解员队伍,配备兼职调解员128名。
建立“三共”格局,创新“六必调”工作模式
建立共建互补工作格局。坚持“社区内矛盾社区内化解、行业内问题行业内解决、重大纠纷联动调解”的原则,建立以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其它专业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劳动纠纷调解共建互补机制,形成一般劳动纠纷由劳动纠纷调解组织负责,群体纠纷、涉稳疑难纠纷由劳动纠纷组织与人民调组织联合主持调解,相关专业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共商调处办法,相互推动、共同参与、配合化解劳动纠纷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
健全共治预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矛盾问题不上交,充分发挥镇、社区和企业劳动纠纷调解组织的作用,建立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排查、预判、防范、调处于一体的预防预警工作格局。落实“日排查、周分析、旬上报、周通报”和重大突出问题“零报告”制度,做到劳动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小区、入楼栋、防死角、广覆盖。对定期摸排出的劳动纠纷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会同社区调解中心,提前介入,采取法制宣传、座谈对话、上门调解等形式,变被动处理为主动预防,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预防个性问题演变成共性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该县北街社区劳动纠纷调委会会同社区调解中心,依托社区党总支部、31个网格党小组、200余名楼院长、社区红十字会、慈善协会、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社区医院等公益性服务组织,实行划片结对网格化动态管理。近三年,北街社区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并就地化解劳动纠纷21件。全县共组织开展现场调解70余次,涉及职工70余名。
建立共享联动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调解,谁管辖谁调解”的原则,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上下联动,综治、司法、工会、法院、信访等部门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实现信息资源共性、优势互补,多渠道、多领域地开展劳动纠纷调解,做到劳动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通气、早处置、早化解,有效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2017年以来,启动部门联动调解机制3次,成功处置化解县医院、后柳工亡劳动争议纠纷和富泉纺织、鬼谷庄工地、江南移民搬迁工地、东延公租房工地工资纠纷等一批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创新“六必调”工作模式。坚持劳动纠纷案件先调解后仲裁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全过程,建立劳动纠纷“基层或企业调解组织必须先行调解、能委托基层调解的必须实行委托调解、立案审批前必须组织案外调解、仲裁庭庭审前必须再次调解和仲裁庭审时必须先调后裁”的“六必调”工作模式,简化案件办理程序,缩减办理时限,让群众少跑路或“零跑路”。
创建“五化”品牌,实现维权维稳“两个”目标
通过建组织、强队伍,成格局、创模式,树立起“调解队伍专业化、办公环境优越化、调解方式多样化、部门联动常态化、企业引导示范化”的石泉劳动纠纷调解“五化”品牌,有力地推动了“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两个目标的实现。2016年1月—2018年9月累计接待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98件,其中,不予受理14件、撤诉3件,实际办理181件,涉及劳动者214人,涉案金额1529.1万元。办理的181件案件中,调解160件(先行调解90件、委托调解38件、庭前庭内调解32件)、裁决21件,调解率达88%、裁决率22%,时效期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