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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完善“234”工作体系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驾护航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1 10:52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相关精神和要求,宁陕县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形成了“二项资金”做保障、“三项制度”抓管理、“四项惩戒”促落实的工作新模式,全县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

“二项资金”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实行差异化向银行专户缴存工资专项资金,发生欠薪时及时拨付保证金予以支付农民工工资。目前全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达700余万元。为了应对突发欠薪事件,该县完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使用制度,将应急周转金存储扩充至100万,用于解决突发欠薪时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两项资金的落实为解决突发性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项制度即工程项目建设推行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进出场台账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工资专户,专户资金仅用于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必须实行银行代发。“三项制度”紧密衔接、缺一不可,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项惩戒即对违规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范化建设情况、欠薪严重程度、处理态度、处置结果、影响程度等,分别列入“不受欢迎的企业”、“欠薪行为企业”、“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并实施不同的惩戒。惩戒度由轻到重,惩戒面由窄到宽。为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执行和遏制欠薪行为提供了措施保障。

    通过发挥事前保障、事中监管、事后惩戒,初步形成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全方位管理体系,从源头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极大的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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