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行家地产机构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由: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以20000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盛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行政处罚事由: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以20000元行政处罚。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