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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6 09:41  来源: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第(七)项的规定,现对以下6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一、企业名称:汉中市艺华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华;注册号:916107026879932201;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万佳建材装饰城。

该公司承包了安康高新区威尼斯大酒店五至十层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为用工主体单位。共计拖欠52名农民工60万元工资。经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查处,认定该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2017年8月25日依法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该单位依法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款项,后多次与甲方沟通协商,由甲方代为支付20万元,剩余欠款由汉中市艺华装饰有限公司支付,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兑付拖欠劳动者工资。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

二、企业名称:白河县洪源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要洪 ;注册号:91610929691112940C;地址 冷水镇水坪村三组

白河县洪源木业有限公司2015年元月先后拖欠28名员工工资合计204000元。白河县劳动保障监察队立案查处,经过多次调查和协调,于2017615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白河县洪源木业有限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处以拖欠工资总额2倍的罚款,共计408000元;截至目前,白河县洪源木业有限公司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现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企业名称:白河县鑫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兴平;注册号:91610929305634549G;地址:白河县城关镇安坪村四组

白河县鑫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从2016年5月先后拖欠6名员工工资合计36283.10元,白河县劳动保障监察队立案查处,经过多次调查和协调,于201773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白河县鑫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处以拖欠工资总额2倍的罚款,共计72566.2元;截至目前,白河县鑫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现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企业名称:白河县天池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林,注册号:916109290939486926。地址:白河县西营镇花房村

白河县天池矿业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从2017年1月至5月先后拖欠33名员工工资合计294011元,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队立案查处,经过多次调查和协调,于20179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白河县天池矿业有限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处以拖欠工资总额2倍的罚款,共计588022元;截至目前,白河县天池矿业有限公司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五、包工头陈建,男,35岁,出生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大新村三组29号2016年8月陈建分包了汉阴县某网咖装修劳务工程,待工程结束后以工程造价为由与发包方发生纠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经汉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发包方全额支付工程尾款,陈建拒不领取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也不向工人支付工资,据此,汉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陈建送达《责令限期支付决定书》,依法责令陈建限期支付拖欠的4名民工工资3.34万元。陈建未在限期内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汉阴县人社局以陈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将该案移送汉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汉阴县公安局经过侦察,认为陈建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条件,汉阴县公安局将陈建进行网上追逃,于2017年12月21日在西安市某宾馆将陈建抓获,现陈建已将拖欠工资支付给农民工。

六、包工头徐光有,男,出生地:浙江省开化县村头镇孔山村77号。徐光有以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揽了宁陕县宏源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渔洞子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2016年2月,宁陕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该项目民工投诉,经宁陕县劳动监察大队核实,该项目施工期间共拖欠19名劳动者工资167105元2016年6月16日,宁陕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该公司逾期未支付。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6年91日,宁陕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宁陕县公安局。宁陕县公安局于2016年9月9日决定立案侦查。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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