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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8 15:55  来源: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第(七)项的规定,现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一、企业名称:康市汉滨区金州康源实业有限公司金州大酒店,法定代表人*伟,身份证:13*xxxx0011统一社会性用代码:9161xxxxHR25。地址:安康市**号。

康市汉滨区金州康源实业有限公司金州大酒店(以下简称该公司)拖欠**荣等19名员工132488元工资、违法收取**红等8名员工2350元押金未支付。经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查处,认定该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依法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及押金款项。但该公司在接到责令改正决定书后未履行责令改正书内容。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8年9月29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本案移送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依法查处。

二、企业名称:浙江名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光,身份证:3307xxxx59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xxxx736Q。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路11号,现场负责人**,住址:四川省南部县***村5组,身份证:5129xxxx3737。

2018年1月29日,**咏、**杯等103名工人向旬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浙江名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旬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调查,浙江名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旬阳金铂利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陕西旬阳金铂利大酒店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浙江名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委托**明为项目部负责人,期间仅向部分工人支付生活费,旬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8年6月11日向浙江名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旬人社劳监理字〔2018〕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浙江名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咏、**杯等103名工人支付劳动报酬共1614077元,但该公司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目前,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依法向旬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企业名称:陕西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xxxx341U,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号**大厦1202号。

宁陕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陕西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者报酬。经查,该公司拖欠15名劳动者工资255300元。2018年9月14日宁陕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陕西亿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报酬,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18年10月23日宁陕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宁陕县公安局,2018年10月26日宁陕县公安局已立案处理。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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