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督导组及时向局属单位反馈谈话意见
按照市人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总体工作安排,市人社局两个督导组及时深入局属单位,利用10天时间分别参加了安康市技师学院等11个局属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会后对各单位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就“四风”方面有关情况与部分党员干部职工面对面进行了交谈。
交谈严谨、内容直观、主题鲜明,方向明确。每位同志始终站在单位和支部发展的角度表达个人观点,认为单位班子是团结、务实、清廉的好班子,能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市人社局相关实施细则,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在“四风”方面,普遍反映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督导组要求局属各单位领导和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深刻理解,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处事原则,正确对待每位党员干部职工反映的一些问题和建议意见。对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妥善解决的应向职工说明其理由。
针对反映的情况,督导组提出四点建议:一要切实发挥机构作用,督促建议意见的落实。建议局属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党员干部职工反映的相关情况和建议意见,综合分析,认真梳理,专题研究,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把建议意见落到实处。二要继续深入抓好学习,确保学有所获。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党员干部必学篇目,查漏补缺,对照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任务。三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单位人员结构和服务对象实际,在征求意见环节,要形式多样,重点征求和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征求意见环节不走过场。四要及时上报建议意见落实结果。局属各单位在4月22日前,将本次党员干部职工谈话反映的一些情况和建议意见落实结果及征求意见情况,以活动领导小组名义书面上报局督导组。督导组将结合上报情况,实时跟踪督查,并对一些特殊事项重点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