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安康市人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公报 > 正文内容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03:00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市直人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市直人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市直人社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龙军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刘宪鹏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处处长

殷贵军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忠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组长:蔡小安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统筹全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督促落实)

李万华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新社区工厂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成员科室(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科、养老工业失业保险、工资科、市劳动监察支队、新社区工厂办,局属各单位。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承担市直人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统一指挥、协调统筹,负责指挥安全生产和事故抢险救援,定期听取办公室对本局人社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报告,讨论审议办公室提出的工作建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2.定期分析市直人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3.定期分析法律法规及负责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重大决议;

4.组织本局生产新规章制度的调研及制定工作;

5.组织召开全局安全生产会议,保证每年不少于4次;

6.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并在发生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分工,服从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组织定期开展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保证每年不少于4次;

8.对各相关科室履行人社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负责安全生产共同职责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成员科室(单位)主要职责:

市直人社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由职业能力建设科牵头,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落实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将安全生产法规和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按规定落实化工、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的政府财政补贴政策。(职业能力建设科)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查处劳动合同中侵害职工安全生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3.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工伤保险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区人社部门工伤认定和符合规定的待遇落实工作。(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科)

4.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规划、培养、继续教育等相关政策。(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配合)

5.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安全生产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科)

6.指导、督促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职业能力建设科)

7.指导、督促全市新社区工厂(含毛绒玩具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新社区工厂办,产业科配合)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