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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接事宜

作者:人事代理科  发布时间:2023-06-07 16:47  来源: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档案接转及档案人事代理办理流程如下: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

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安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到登记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二、档案查询及接转

2023年起,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须的存档材料。高校应将应届毕业生学籍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

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档案,档案必须是密封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免费托管。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应届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由学校统一邮寄我市、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可在8月中旬左右联系传递(邮寄)目的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查询其档案是否寄达(各地联系方式:详见文后附表),确认收到档案后,本人(或代办人)携毕业证、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代办委托书)及复印件在市、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后如需档案转移至外地,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转入地档案保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调档函。

三、办理档案人事代理

1、毕业生如需要办理人事代理,须填写《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人事档案管理卡》(各一份)。

2、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相关手续(原件经核实后现场退还)。

3、退还一份签字盖章的《人事档案管理卡》给代理人员,代理人员务必妥善保管,作为以后办理提档等有关人事代理事宜的凭证。

四、流动党员关系接转

凡高校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需转回,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联系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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