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调解仲裁工作暨基层调解组织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15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调解仲裁工作暨基层调解组织示范创建工作视频会。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传达了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王振麒在全国仲裁院院长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及全省调解仲裁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近三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情况,科学分析了当前劳动关系形势及我市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部分县(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市仲裁科对十个审理实务疑难问题进行讲解。
李万华副局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市调解仲裁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认为全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卓有成效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他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全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发扬斗争精神,努力推动我市调解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到四个方面:一是站位要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民生为本的要求贯穿于调解仲裁工作全过程,依法高效公正地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维护民生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服务要优。要立足我市实际,准确掌握仲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到调解仲裁服务社会发展新路径。变被动接案为主动服务,通过送“庭”上门、绿色通道、导诉服务、“调解仲裁+X”等措施,提高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群众体验感和满意率。三是队伍要专。切实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办案力量,采取专业培训、案例研讨、现场观摩等方式,提升办案能力。四是作风要硬。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坚持依法办案、廉洁办案、阳光仲裁,加强内部监督,严格防范办案风险,杜绝虚假案、人情案、关系案。
会议第二个阶段市调解组织示范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齐心协力、通力配合,共同推进调解组织示范创建工作高效开展,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安康特色的调解组织,切实把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营企业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及各县(区)示范创建领导小组成员、调解仲裁系统全体同志100余人参加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