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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康市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安就工发〔2022〕2号

作者:安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2-06-03 14:40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康市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预警,并按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安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6月2日


安康市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工作部署,深入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大稳岗促就业政策落实力度,落实落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改善企业就业环境,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稳定市场主体吸纳就业主渠道,增强托底保障能力保居民就业,确保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时序进度达到6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二季度控制在5.5%以内,坚决打赢二季度就业攻坚战,切实稳住经济基本盘和社会基本面。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聚焦市场主体稳就业扩就业

1.加强减负稳岗扩就业。开展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入户行”活动,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特别是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落实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以及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直达企业,确保应享尽享、快速兑现。推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根据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时限要求全力做好留抵退税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人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项目产业带动就业。落实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和符合债券管理政策的重点项目融资放贷,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二季度新开工省级重点项目40个、吸纳就业1500人左右。扩大交通、水利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投资项目及住建部门房地产业、建筑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吸纳就业规模。项目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项目急需用工需求清单,重点对已竣工投产的项目,开展“一企一行”服务活动,动态掌握项目提供岗位、吸纳就业、人员分布等具体信息,与人社部门对接解决企业用工、调剂用工余缺,做好用工服务保障。落实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当月起,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件、地方教育附件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人社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对有培训诉求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中小微企业年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国资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安康中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二季度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增不减,全市生产经营状况持续好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营商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努力实现全市市场主体在去年底的基础上同比净增长率在8%以上。组织开展秦创原需求对接、项目路演活动,组织企业入驻秦创原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强化对初创实体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创业。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加大对普惠小微的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2年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一定比例贴息。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各类孵化载体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效能。加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办好第三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安康选拔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安康中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重点群体保就业

4.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务员招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部署抓紧实施。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募)1000人,力争9月底完成招聘工作。做好2022年公费师范生安置、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学科招聘)、特岗教师计划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三支一扶”“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等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招募。鼓励国有企业适度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做好全年应征890名大学生入伍工作,6月底全市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不低于75%,困难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上半年组织不少于700人参加就业见习。年内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补贴。对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征兵办、安康学院、安康市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困难人员兜底帮扶。开展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活动,对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给予登记和认定,优先帮扶长期失业人员就业,二季度至少提供1次就业指导、1次培训机会、推送3条岗位信息,鼓励将中小微企业纳入就业援助基地范围,新增、腾退的1700个公益性岗位上半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上岗率60%以上,上半年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60%以上,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残疾人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上半年实现就业150人以上。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举办不少于1次退役军人招聘活动,根据上年度返乡退役军人人数,结合退役军人特长,提供不少于3倍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优质岗位。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稳定农民工务工规模。依托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二季度带动就业2000人左右,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中央和我省以工代赈资金的15%。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公路养护、卫生防疫、基层公共管理服务等领域开发乡村公益岗位。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开发社区(村)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和就业服务等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县域工业集中区,二季度新增就业600人以上。落实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二条措施,加强苏陕协作,支持社区工厂、各类园区、就业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创建等带动就业,上半年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持续抓好“赴重点区域务工人员”大摸底,对返乡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及时帮扶对接上岗。加大各类贷款发放、相关项目安排、协作资金使用、补贴政策扶持向带动就业好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人行安康中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支持灵活就业和共享用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电商示范基地,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支持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建立政企常态化合作机制,共享人力资源、岗位信息,调剂用工余缺、共享用工。指导建筑企业、餐饮企业、电商零售平台共享用工,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开展共享用工中的矛盾风险。鼓励季节性用工,对职业中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且签订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组织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优化服务促就业

8.优化就业服务促就业。依托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设立“共享员工”服务专区,加大政策发布、岗位推介、线上招聘、技能培训、补贴办理力度,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多岗位信息归集。发挥13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上半年促进就业8000人以上。开展中小微企业“百日招聘”活动,上半年提供2000个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实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活动,用好“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调度系统”,完善“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围绕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重点产业链、秦创原入驻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等保产业链稳定的相关企业强化用工服务。〔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主体作用,围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安康美食、紫阳修脚师等为重点的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和劳务品牌培育,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大力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青年技能培训规模,提升课程和培训质量,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让无业者有业可就、有业者技能提升、从业者收入增加。结合乡村振兴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组织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岗位技能、就业服务等类别的培训150人次以上。组织开展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技能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上半年培育高素质农民500人。实施乡村产业带头培育“头雁”项目,全年培育50人以上。〔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计划,保持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稳定,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劳务公司“红黑榜”,加大力度清理劳动力中介,规范各类职业介绍行为。国有企业带头稳定劳动关系不裁员、尽量不减员,有条件的适当增加就业岗位。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申领就业补贴的服务对象,要适当延长补贴申领期限。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督导考核

11.强化督查督导防风险。按照市政府《新时代安康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试行)》的要求,市稳就业工作专班建立督查督导机制,按要求分解考核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统计。专班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要落实稳就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全力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省级重点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严格审查就业材料,确保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真实可靠。统计调查部门要推进调查失业率统计办法,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强化就业形势调查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发展改革、工信、国资、教育等部门要分别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高校清单和工作提示单,全力帮助企业和高校解决难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加强行业企业用工、裁员等变化监测,提早做好政策工具储备,建立防范化解失业风险预案,防止发生规模性失业和群体性事件。市级有关部门有重大情况,要向市政府报告。全市上下要同心同向,共克时艰,努力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二季度稳就业扩就业重点群体目标任务清单

2.二季度稳就业扩就业岗位拓展责任清单

3.二季度稳就业扩就业政策落实责任清单

附件1

二季度稳就业扩就业重点群体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监测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约束指标

城镇新增就业19000人,上半年时序进度达到60%以上。

市人社局

2

失业人员再就业6200人,上半年完成目标任务60%以上。

3

困难人员再就业2600人,上半年完成目标任务的60%以上。

4

城镇调查失业率二季度控制在5.5%以内

市人社局

5

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6月底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不低于75%

市教体局、安康学院、安康市职业技术学院

6

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根据上年度返乡退役军人人数,结合退役军人特长,提供不少于3倍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优质岗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

对残疾人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上半年实现就业150人以上。

市残联

8

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6万人

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

9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市人社局


附件2

二季度稳就业扩就业岗位拓展责任清单

序号

就业项目

岗位

计划

责任单位

1

重大项目

带动就业

※二季度新开工40个省级重点项目,吸纳就业1500人。

1500

市发改委

2

※二季度以工代赈项目吸纳就业2000

2000

3

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吸纳就业规模。

 

市住建局 交通 

水利 市工信局(国资委)

4

重大产业

拓展就业

14个重点跟踪服务工业项目(重大工业产业)

 

市工信局(国资委)

5

上半年培育高素质农民500

 

市农业农村局

6

实施乡村产业带头培育“头雁”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

7

政策性岗位促进就业

※教师特设岗位

198

市教体局

8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

1000

市人社局

9

※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

240

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10

※大学生应征入伍

435

市征兵办

11

※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1700

市人社局

12

市场主体

稳定就业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上半年促进就业8000人以上。

8000

市人社局

13

※开展中小微企业“百日招聘”活动,上半年提供2000个就业岗位吸纳就业。

2000

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14

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市工信局(国资委)

15

※大力发展县域工业集中区,二季度新增就业600人以上。

600

市工信局(国资委)

附件3

二季度稳就业扩就业政策落实责任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1

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主动开展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入户行”活动,特别是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人社部门要建立班子成员“一对一”包抓机制,实现“缓、降、返”帮办、快办,加速兑现政策直达企业。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以及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优先办理、应享尽享。推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市人社局

2

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根据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时限要求全力做好留抵退税工作。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人行安康中支

3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国资委)

4

加大对普惠小微的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上半年贷款规模高于去年同期

人行安康中支

5

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稳中有降

人行安康中支

6

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市工信局(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7

落实重点企业常态化用工服务机制。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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