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16室,邮政编码:725000,联系电话:0915-31813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科和电子政务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真正将利民、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工作实践中。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7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时效内办结率100%;开展调查问卷活动3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4条;共办理“12345”政务服务转办事项568件,时效内办结率100%。同时,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及抖音等新媒体优势,建立起立体化政府信息公开新模式。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全年未产生因申请公开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度市人社局网站审核发布各类工作动态稿件1207条,其中:新闻内信息675条(含中省人社动态、市局工作动态、县区人社工作动态)通知公告241条,财政预算说明3条;政务微信1722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13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4条。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发挥政务媒体优势,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新渠道,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媒体声音、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及时解读政策法规、广泛听取社情民意、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认真办理服务事项,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前,由发布信息的科室负责人、局政办科、分管领导层层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醒,定期梳理制度文件,提出主动公开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办事效能等方面,受到社会的普遍赞同。但我们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还存在信息公开渠道较少,服务群众不够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机制体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方式、新载体,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点:
(一)理清思路谋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人社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人社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监督建机制: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的平台,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三)规范流程保运转: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科室(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3月我局被安康市政府授予“十佳政府网站”及“十佳政务新媒体”。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