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安康市人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正文内容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4 10:01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根据《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办字[2019]63号),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2、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以下简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贯彻并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政策,贯彻执行“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待遇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安康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推动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本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有关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共同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十个内设机构: 

1、政办科

负责组织承办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车辆、值班及接待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群众信访批件的督办落实;承办局机关编制人事、考核任免、教育培训、奖惩、退休人员管理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督促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落实;承担机关和指导局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2、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督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负责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牵头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宣传、调研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处理舆情信息,承担机关新闻发布、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工作。拟订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网络,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基金监督统计及综合统计工作。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除外)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奖惩、辞职、辞退、提前退休等管理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局属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管理,指导监督市级事业单位干部档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拟订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聘用及考核政策,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干部任免、聘用、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监督指导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和推荐,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和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安康工作或定居政策。

5、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科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工资福利待遇、工龄审核,督促检查全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和执行工资福利政策。指导和监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查统计,发布本市劳动力指导价位。拟订全市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和政府奖励实施办法;初审上报以国家名义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统计工作。

6、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就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贯彻并拟订劳动者公平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负责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负责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的选聘。指导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负责市级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年检和管理,负责市级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就业等综合性报表统计工作。  

7、职业能力建设科

贯彻并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负责市级培训补贴资金审核,指导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职业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技工院校管理,指导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市级民办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牵头落实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培训和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培养与开发。负责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8、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

综合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和标准,审核相关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并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市属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拟订并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全市“八大员”等特殊人群政策,负责牵头组织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障卡发放及相关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政策,负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审批,负责市直事业单位遗属待遇审核,负责一次性退休补贴及延迟退休年龄审批。负责企业特殊工种认定备案及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市属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疾病、伤残、死亡的待遇标准,拟订并落实全市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工伤预防康复、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政策,贯彻落实工伤及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指导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负责业报表统计工作。

9、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

负全市农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开展诚信企业评定和参与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指导规范全市劳务派遣许可工作,负责市直劳务派遣企业经营行政许可。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担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10、调解仲裁科

贯彻并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法规政策,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基层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安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作为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预算单位,编制2022年度单位决算。

三、单位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50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15人、工勤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4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均为4907.7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96.17万元,下降10.83%。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项目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8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7.56万元,占53.7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18.63万元,占46.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88万元,占29.33%;项目支出2216.51万元,占70.6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均为3297.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减少1925.22万元下降36.8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16.14万元,支出决算167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6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3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1.06万元,下降18.6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和专项预算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和专项预算追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574.83万元,支出决算70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预算追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提高预算绩效。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和专项预算追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215万元,支出决算43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项)。

年初预算62.01万元,支出决算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变动及工资基数、养老缴费基数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3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和专项预算追加。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预算追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44.31万元,支出决算6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变动及工资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2.5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

(一)人员经费83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6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1.23万元,收入决算0万元,支出决算11.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0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本年支出决算11.22万元,主要用于玩具展相关活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已公开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1.25万元,完成预算的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财务管理,压缩经费支出,节约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公务接待量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1.25万元,完成预算的62.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财务管理,压缩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工作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8个,来宾90人次。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7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细化。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培训次数。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1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细化。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社会保障及就业工作会议增加。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0.12万元,支出决算68.7万元,完成预算的137.07%。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41.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本年继续使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合同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合同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合同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2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社局紧扣“三确保两争优”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次党代会、全市“两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坚决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中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在抢抓机遇中求新思变、聚势而为,全力做好“六保”“六稳”工作,稳步推进全市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经过对照绩效目标自评,2022年本单位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社保扩面不断巩固、人才强市有力推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产业主体持续壮大。

本单位决算中反映考试考务费等5个一级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涉及预算资金508.25万元,占单位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1.55%。

组织对本单位2022年度主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经费等11个市级专项资金进行自评,涉及预算金额623.2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度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8.5,全年预算数3286.2万元,执行数3126.4万元,完成预算的95.44%。本年度本部门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良好。2022年度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优秀等次单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个别专项资金预算下达较迟,个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加快项目资金申报进度,提高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及时率,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严格将评价结果应用到资金拨付中。

(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单位决算中反映考试考务费等5个一级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见下:

1.考试考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信息中心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陕西安康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业孵化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13.8万元,执行数1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 2022年就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59万元,执行数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毛绒玩具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95.45万元,执行数195.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四)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

组织对本部门2022年度主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费等11个市级专项资金进行自评,涉及预算金额623.25万元。其中考试考务费等5个一级项目已在上述“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评价中做叙述,不再重复。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农民工进城及维权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劳动能力鉴定专项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 2021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2021年度争取资金成绩突出部门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到位较晚。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五)部门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

(六)财政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财政重点评价项目。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项之间,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数字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尾差。

2.决算公开表格中部分数据约值万元时显示为零,实际不为零。

3.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的决算数据反映3个预算单位的数据汇总情况,其中还包含了代管的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单位收支情况。

4.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联系电话:(0915)3212625。如电话号码发生变更,请通过其他公开渠道另行获取,本文本不再更新。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公用经费: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结转资金:即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资金:即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