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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24年矿山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公告

作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  发布时间:2024-03-15 15:51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陕西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安康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提升我市矿山行业重点企业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现就我市2024年度矿山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实施矿山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4年底前,对矿山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以及其他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又不涵盖在矿山行业重点企业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三类人员”)进行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培训率达到50%以上。

二、培训内容

根据不同类型矿山行业重点企业和人员特点开展针对性培训,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重点培训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与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生产安全事故与工伤事故防范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

三、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学习一般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障法规标准以及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一般以行业专业性、岗位特殊性内容为主,包括实践操作和互动研讨等内容。

四、培训时长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培训12-48 学时,一线班组长应当培训 20-72 学时。三类人员线下培训时长原则上均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长的 60%,班组长实训类课程不少于总培训时长的 1/4。

五、培训机构

可由已建立内部培训机构和专兼职师资队伍的大中型重点企业承担,也可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培训机构等承担,优先选择在技术、设施、师资、课程、管理等方面更有优势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其中专业培训机构的确定将按照政府招标采购规定程序办理,经招标采购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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