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2022年第八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作者: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 发布时间:2022-10-10 16:27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2】321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提取,经初审,拟确定第八批符合条件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等4户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工伤失业科、稽核科反映。
公示日期:10月 10日至 10月16日。
联系电话:0915-2390150、0915-2290192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创业大厦A区10楼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工伤失业科、稽核科。
附:企业名单
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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