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2022年第十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作者: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 发布时间:2023-01-05 16:46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2】321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提取,经初审,拟确定第十一批符合条件的安康鼎合机械有限公司等39户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工伤失业科、稽核科反映。
公示日期:1月 05日至 1月9日。
联系电话:0915-2390150、0915-2290192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创业大厦A区10楼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工伤失业科、稽核科。
附:企业名单
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
2023年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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