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安康市人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 正文内容

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安人社函〔2024〕354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2 09:57  来源: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教体局,恒口示范区党群局、教体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89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抓好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事关教师职业发展和个人利益,事关我市教育质量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人社局、教体局、市直教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好宣传,吃透政策,公平工作,通力合作,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标准。各县(市、区)人社、教育部门要严把推荐人选质量,严把师德师风考核,突出正确评价导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评价标准进行推荐,规范操作,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以免影响正常评审。各县(市、区)推荐的申报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科研机构领导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含职称确认、职称转换人员)。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乡村考核认定正高级教师人数控制在各县(市、区)相应岗位总量的35%之内。

三是强化监督。严把资格审查关口,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善性进行审核,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县(市、区)人社、教育部门按照权限要对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示公开,接受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监督。

申报参评人员务必于2024年9月20日前在系统按要求填报材料,完成个人申报;各县(市、区)、各单位从严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务必于 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审核上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 艺(市人社局专技科 0915—3214916)

熊炳银(市教体局人事科 0915—3212059)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