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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人社函〔2024〕374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7 09:33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瀛湖生态旅游区党群综合办、恒口示范区党群局,市直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规定,现将全市2024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事档案在我市托管,且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齐全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事档案未在我市托管的,在我市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2024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申报初级职称人员须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其中2024年专业课需参加不少于16小时的面授学习。

3、申报单位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及劳动合同。

4、申报人员学历专业、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二)申报技术员,达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辅助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3、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三)申报助理工程师,达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

(3)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四)申报程序

线下以纸质方式报送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安康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认定表》(A4纸双面打印)3份;岗位发生变化如需申请职称专业转换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3份;外省已取得职称资格到我市工作后职称资格需确认的填写《安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A4纸双面打印)3份。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3、申报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1份;

4、申报单位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止时间应在2024年12月31日。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毕业登记表;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本人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7、其他资料: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论著、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电子照片1张,格式为:蓝色背景、JPG格式二寸照片、626(高)*413(宽)以上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18位)命名,例如:张某6101**********2129(县区或用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同时还应报送原件,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按照1-7的顺序整理装订装入档案袋,报送材料要求一人二袋,一袋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一袋复印件(复印件材料评审结束后,不予退还),材料袋正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申报单位同时上报《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

除市直以及高新单位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以外,其他县(市、区)单位需申报的,根据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工作安排进行申报。

相关表格资料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相关下载-专技科相关表格下载-非公单位初级职称认定相关表格。

市直、高新区企业报送材料地址: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18室

三、申报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须完成2021-2024年四个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其中2023-2024年专业课需参加不少于16小时的面授学习。

6、申报中级职称人员2020-202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满4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7、申报单位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及劳动合同。

8、申报人员学历专业、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二)学历、资历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7、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8、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9、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三)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

2、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含)以上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转化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先进荣誉称号;

6、获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县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

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9、参与完成1项(含)以上市(厅)级技术攻关项目或科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

10、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市级地方、企业(含)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

11、参与完成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技术有较大提升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

12、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

13、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技术负责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安置80人(含)以上就业或年上缴税金150万元(含)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8月20日前)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并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业绩成果均为聘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取得)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提交至所属单位审核。

符合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申报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并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转换职称系列(专业)或确认职称资格的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系统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2、逐级审核推荐(9月15日前)

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将《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将公示结果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所属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通过系统导出《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文件上传至评审委员会。

四、相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调入我市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实行专业技术职称与技能职业资格有效衔接。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以及国家规定其他职业资格对应的职称资格专业范围,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四)打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五)评审费收取。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67号),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参评后,县(市、区)、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安康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级职称评审缴费信息统计表》,待市人社局在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开具缴款通知书后,经办人根据接收到的手机短信提示进行缴费。

(六)网上申报及账号管理要求。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在主页右上角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市直、高新区企业向市工信局申请创建账号,县(市、区)企业向县(市、区)人社局申请创建账号,已有账号的继续使用原账号。用人单位务必及时将单位授权码通知到参评人员,档案托管在我市市域内的申报人员向托管的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授权码。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的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条件,严禁弄虚作假,对谎报学历、资历、工作业绩以及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违者将记入个人及单位诚信档案库,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方便申报,特建立申报工作交流QQ群(群号:933456540),申报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加入,申请时需注明单位和真实姓名,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QQ群或电话进行咨询。

市人社局专技科:0915-321491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9-85211087 029-82210159

附件:

1 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doc

2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3 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docx

4 安康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适用情况说明表.xlsx

5 2024年安康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级职称评审缴费信息统计表.xls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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