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毛绒玩具智能化升级项目策划咨询服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毛绒玩具智能化升级项目策划咨询服务(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咨询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
一、咨询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第 4 项注明内容的咨询服务。
1. 项目建议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申请报告。
4. 资金申请报告。
5. 工程造价咨询:①标书;②标底;③概算、预算、结算编制或审查。
6.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
7. 论证评估:①可行性报告;②项目建议书;③环评报告。
8. ①专题研究;②市场调查与预测
9. ①技术、设备分析与审查;②经济评价与投入产出分析;③投产(使用)后评价。
10.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11. 其他: / 。
二、咨询成果形式
咨询成果以 书面 汉 语文字编制。
三、咨询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提供咨询服务,为甲方提供的 安康毛绒玩具智能化升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的咨询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第二条 合同履行总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报告提交和合同履行总期限
报告提交总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正式成果交付。
合同履行总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关系全部履行完成之日止。
二、地点
本合同在 陕西省安康市 履行。
三、方式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书面咨询报告,符合“第一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一款”的形式要求。
第三条 协作事项
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作条件的便利,包括进入工作现场指定专人接洽配合及必要的工作场所。
二、应提供乙方工作所需必要的完整资料、文件、数据清单。如项目批复文件、需求文件、图纸等文件。
第四条 工作进度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发送所需具体材料清单并协助甲方搜集整理。甲方于收到乙方提供的具体材料清单后 2 个日历日内,甲方提供乙方需要的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
二、甲方资料提交完整后,乙方于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甲方审查的咨询报告初稿并送甲方审查;甲方收到初稿后 5 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提出相关修改意见;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于 2 个日历日内,对咨询报告作出合理修改,再提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终稿后,乙方于 1 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印刷。
三、甲方延期向乙方提交或返回上述一、二款资料时,或甲方需求出现较大调整影响工期的,或甲方延期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时,则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工作进度相应顺延,甲方无需因此增加支付费用。
四、除本合同约定以外乙方有其他非以书面报告提供咨询服务的,则在提供咨询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对乙方的服务根据甲方核实情况予以书面确定。
第五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 按合同第三、四条约定,准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工作条件及乙方合理需要的人员配合。
2. 负责协助安排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调研、论证以及技术方案进一步完善等事宜。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建设项目等相关需求资料。
4.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机构发生调整或负责管辖及对接本项目的人员发生变更,甲方需及时告知乙方。
5. 按合同约定,本次咨询成果,仅限于本咨询项目使用,不得转为其他项目或第三方使用。
6. 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接收乙方工作成果,支付咨询费用。
7. 负责对乙方提交的 安康毛绒玩具智能化升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的咨询成果组织验收。
二、乙方
1.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进度和要求及时提交咨询成果,并对咨询成果的质量负责。
2. 协助甲方完成咨询成果的专家评审工作(如有)。
3. 参加或配合针对项目的调研、考察、审查、评估等,协助甲方答疑解辩专家或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及疑问。
4. 修改完善咨询成果及必要的善后服务。乙方提供的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应无条件完善、修改咨询报告,直至咨询报告由立项主管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由此造成延误不能按时交付的,按照延误承担违约责任,如经乙方修改或重新编制两次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咨询费用(如有)。
5.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乙方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乙方需提前 3个 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含邮件)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
6. 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之相关的商业行为。
7. 咨询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8.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十日内向甲方归还本合同项目的基础数据、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甲方同意无需返还的资料除外。
9. 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自行承担乙方人员及乙方所聘请的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并自行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给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0. 在合同执行期间,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能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行为。
第六条 资料的保密及知识产权
一、甲、乙双方对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和文件要承担保密责任及义务。乙方服务团队的所有成员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二、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仅为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服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咨询报告用于其他项目,或转作第三方或其他商业用途。
三、本次咨询成果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及乙方人员对此项目及咨询报告负有保密责任,不得用作其他项目或转作第三方使用。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来源于甲方的数据资料,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对其所制作和交付的咨询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项目和目的。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除应退还所有合同价款外,还应支付合同价款暂定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包括合理律师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发表、出版;乙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名称、商标标识等,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
五、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成品或半成品文件及过程性文件。
第七条 验收方法
资金申请报告文件编制完成后,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如验收不通过,乙方需根据验收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验收通过。
第八条 提供咨询报告文件及交付方式
一、咨询报告文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版(正式) 安康毛绒玩具智能化升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印刷稿 4 份及电子版文件 2 份。咨询成果(资金申请报告)交付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报价清单等合同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咨询报告交付方式
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接收人签收确认。
第九条 咨询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咨询费总额:
本项目策划咨询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此费用包含了乙方履行本项目所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成本、咨询服务人员工资、法定税费、企业利润以及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咨询费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1.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版(正式)资金申请报告,经甲方验收通过,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额有效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付款申请文件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策划咨询费用: 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
2.因甲方按照相关程序提交支付申办手续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如因超期审批等原因造成甲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以及甲方要求的申请付款文件,乙方拒不提供或迟延提供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得据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条 修改及变更
一、资金申请报告交付后,经过审查或评估,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属本合同约定咨询内容且为一般性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修改;属乙方编制报告内容不全、有误或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内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免费修改。
二、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重大变更或甲方委托的内容、要求变更或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误,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修正或返工或重新编制报告。对此,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外,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要求另外增加工作内容时,对此,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外,双方就新增内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其违约金额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计算向乙方支付,但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付款申请文件导致付款延迟的除外。该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甲方按照相关程序提交支付手续则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乙方不能据此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
三、由于乙方原因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交咨询报告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违约金额为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计算向甲方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时予以直接扣除;逾期超过15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咨询费用,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若因甲方需求变更或提交所需材料滞后,或阶段材料确认滞后导致工期延误,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四、签订本合同后,因甲方原因,甲方单方面中止或暂停本合同时,若乙方未开始履行工作,则甲方原则上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若乙方虽未正式开始工作,但已实际产生费用,经乙方提供书面凭证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确认费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该部分费用;若乙方已正常投入工作,则双方应共同确认乙方已投入的阶段性工作量或已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且甲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工作结果向乙方支付对应费用。
五、签订本合同后,乙方违反合同保密的责任与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不予支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保证其准备或提交的全部咨询文件在中国境外或境内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咨询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乙方应确保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充分授权。否则,乙方应按咨询费暂定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甲方因咨询文件侵权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及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七、乙方必须独立完成本合同所述咨询任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工作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工作肢解后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咨询费用,并按照咨询费暂定总额的1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 特殊约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本合同在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当事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提供书面依据,经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
一、国家政策调整变化。
二、发生不可抗力。
三、由于严重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优先友好协商解决。
二、如果双方不愿协商或者调解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条件(上述条款未尽事宜等)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完毕后失效。合同的终止、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保密条款的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咨询成果:是指咨询服务、方案、资金申请报告、建议、图表或图纸等。依据不同的咨询对象而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