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认定结果的公示
作者: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09 17:12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稳就业工作部署,积极促进产业、创业、就业“三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级创业就业载体引领带动作用,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推荐认定及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评估工作。经自主申报、择优推荐、资料审核、实地评估等程序,拟认定旬阳蜀河古镇文旅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3家单位(企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陕西泸康酒业返乡创业园区等4家单位(企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详见附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上述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若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915-3212236
附件:拟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名单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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