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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作者:专技科  发布时间:2019-07-08 10:16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营企业: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规定,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按照我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经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商定,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基地将对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201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全市非公企业的工程类初、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考试

(一)培训内容

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课目和专业课目,公需课目由陕西省人社厅统一确定,分别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2个科目,专业课目根据专业特点开设。

(二)培训方式

以集中面授及学员交流等方式进行。

(三)考试

按省人社厅要求,从今年开始,在相关培训结束后,由参培学员自行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进行测试,考试成绩在网上生成。

三、报名方法、收费标准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法

由各企业为单位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统一集体报名。报名地点: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四楼410室。各企业报名人员的网上注册由学院相关人员协助办理.

(二)收费标准

本年度培训收费严格执行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贫困地区降费政策,本年度培训费费用为240元(即: 80课时, 按3元/课时收费),教材费另收(按省人社厅相关要求购买)。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财务处缴费, 并领取发票。

(三)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0日——7月20日。

四、继续教育证书及成绩打印

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学习成绩打印及学时认证等工作统一按省人社厅“实施互联网+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执行。

1、关于电子化注册。培训学员要严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在全省学习平台进行注册。未进行注册的,在职称评审时将无法提取继续教育学时数据。

2、实现数据协同共享。继续教育平台与职称评审系统实现对接,职称评审有关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将从继续教育平台直接提取数据,逐步取消证书或书面学时认定。

3、关于学习成绩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经集中培训平台考试合格后平台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统一平台进行申请,人事主管单位审核。学员可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查询、打印学习成绩和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均视为无效。

五、培训安排

开课7天前将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网站公示。

六、其它

信息查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网站http://www.akvtc.cn/jxjy/index.htm。

乘车路线:乘坐7路、13路、21路公交车至兴科明珠西门站下车,经地下通道向西300米即到达。

培训前咨询电话:0915-8177550 财务处咨询电话:0915-8177517

                   

附件: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学员操作手册.docx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9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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