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三期职工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作者: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1 14:43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三期职工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9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有相关问题请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监督电话:0915-3352981
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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