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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期职工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作者: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1 14:43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三期职工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9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有相关问题请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监督电话:0915-3352981


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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