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金州工匠”评选活动的通知
安人社办发【2020】70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总工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着力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根据《安康市“金州工匠”评选办法》(安人社办发〔2018〕125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二届“金州工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评选50名“金州工匠”(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原则和申报条件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把品德、技能、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资历、年龄,突出工匠文化精神,突出业绩和贡献。
按照《安康市“金州工匠”评选办法》的规定,在安康市各行业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劳动者,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报名参评。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金州工匠”参评人员,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的形式参加。个人自主申报者,需有2名以上同专业的我市高级技师或高层次人才(以行业国家职业工种最高鉴定等级为标准)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安康市“金州工匠”评审申报表》(见附件二);
(二)申报人事迹材料,相关获奖、参赛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推荐函。
五、评审办法
市人社局委托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建“金州工匠”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办法并完成本次评选奖励。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办法,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技能水平、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审后进行公示。
六、表彰奖励
根据公示结果,对评审确定的“金州工匠”授予相应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联 系 人: 吴欣悦
联系电话:0915-3361096
电子邮箱:akrc@qq.com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总工会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