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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金州工匠”评选活动的通知

安人社办发【2020】70号

作者: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0-10-19 15:38  来源: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总工会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总工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着力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根据《安康市“金州工匠”评选办法》(安人社办发〔2018〕125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二“金州工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评选50名“金州工匠”(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原则和申报条件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把品德、技能、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资历、年龄,突出工匠文化精神,突出业绩和贡献。

按照《安康市“金州工匠”评选办法》的规定,在安康市各行业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劳动者,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报名参评。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金州工匠”参评人员,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的形式参加。个人自主申报者,需有2名以上同专业的我市高级技师或高层次人才(以行业国家职业工种最高鉴定等级为标准)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安康市“金州工匠”评审申报表》(见附件二);

(二)申报人事迹材料,相关获奖、参赛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推荐函。

五、评审办法

市人社局委托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建“金州工匠”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办法并完成本次评选奖励。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办法,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技能水平、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审后进行公示。

六、表彰奖励

根据公示结果,对评审确定的“金州工匠”授予相应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人: 吴欣悦

联系电话:0915-3361096

电子邮箱:akrc@qq.com

附件:1、安康市第二届“金州工匠”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2、安康市第二届“金州工匠”评审申报表.docx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总工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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